温Wenyan

很开心成为一个温柔的人

【双花】不问归期

*酒吧老板孙x民谣歌手乐
*久别重逢,非常意识流,ooc

*求你们看!



酒吧的收银小哥暂时失业了。
他被赶到酒吧门口招揽顾客,顺便视察一下这些顾客是否又是一位当红明星,或某位当红明星的粉丝。

谁知道呢,为什么这样一位在如今乐坛已据一方地位的歌星会就这么背着木吉他,像是夜中穿梭的锦衣卫那样,披着月光,斩破雾霭,猫身钻进他们这间小小的酒吧。

逃也似的。仿佛背后有群狼的牧羊人,抱着没开保险的猎枪,逃进这个灯火微微的酒吧。

张佳乐,张佳乐。

收银小哥只在杂志和电视里见过张佳乐,也听过他的歌。他总是抱着吉他,留着半长不短的头发,扎成一束漂亮的小辫。末梢染成粉色,像是黎明时分从海上爬起来嫩色的朝霞,如新生儿的皮肤般羸弱,却势要撕破黑夜。

在收银小哥的心中,张佳乐就是这样一个比主流潇洒,又比非主流简约的人,风似得,一吹便能去任何大洋的彼岸。

但是当他今晚见到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把辫子剪了,修成极简的短发,像是这年龄所有的青年一样,规规矩矩打理自己的发型,害怕发际线提高,害怕华发早生,恨不得每一丝每一缕都是服服帖帖的黑色。
张佳乐长得很漂亮——与其说漂亮,不如说是眉目鼻唇中挺着清丽的灵根秀骨,无论如何都是松松爽爽地好看,即便他眼下敷着夜的青黑,唇上抹着干裂的纹痕。

怪不得那些媒体用各色化妆品和衣服为他打扮几笔,就叫他永远像一个想征唱天涯的中学生,年轻又孤傲,秀丽又坚决。

张佳乐看起来很疲倦。疲倦到连发梢的霞光也不愿意蓄了,怀里的吉他也不愿意弹了。他坐到酒吧的台前,恹恹地对上酒保惊奇的目光,从口袋掏出身份证来。
他用着公事公办的口吻,却很累似得说:“打扰了,请不要公之于众,如果粉丝和公司知道我在这,也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话罢他把背在身后的吉他卸下来,抱在腿上,半晌又轻轻说:“我坐一会就走。”

收银小哥早已困了,打着哈欠强打精神看着外面闪动的霓虹,到处都是灯火阑珊处,他身后的小酒吧也一样。
朦胧间他看到街角那便的马路上停下一辆车,车上下来一个男人,直直朝他这里走来。

收银小哥瞬间就清醒了,他的第一反应那是张佳乐的保镖或经纪人,气势冲冲地要来抢人了。
直到男人走到他面前,他才泄了一口气,随即马上又提起来,忙不迭地喊了声“Boss!”

孙哲平一样是他没亲眼见过的。他是本市的大老板了,房地产大户,随便一个产业名下都是不计其数的资产。收银小哥至今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偏要留着这么个偏远的小酒吧,经年了,不关闭也不发展,仿佛刻意要让它保持着曾经某个时期的模样一般。

孙哲平朝低低地看着他,问:“他还在吗?”

收银小哥自觉的聪明,他想着boss果然大人物无事不登小酒馆,如今这样循着张佳乐的名字倒很快就来了。但是依他的性格,究竟是要请张佳乐留下了,还是请他走呢?
小哥算盘一打,想着孙哲平是这等大人物,手一挥都多少银子哗啦啦地掉,怎么可能巴望张佳乐来给这个小酒馆炒作?就张佳乐的咖位,可能都不够老板请他做房地产代言人吧。

那必然是老板要六根清净,不想引出乱子,来亲自请他走了。

想到这里收银小哥忽的有些心疼张佳乐,他虽然名声大作,却并不像是贪慕声色犬马的人物,他那么匆匆,仿佛只是一个迫于劳累想要歇脚的旅人。

于是他压低声音说:“还在还在。”末了又补一句“他没引起什么骚动,只是在吧台一个人喝酒。”

他心目中高高在上,喜爱六根清净的老板点了点头,直接往酒吧里去了。收银小哥看着他的背影,在印象里总是西装革履的,如今是普通的夹克牛仔裤,竟也像他这个年龄所有的青年一样,学着时尚,却总够不到火候。
他如此匆匆,竟也像一个迫于劳累想歇脚的旅人。

孙哲平走进去,隔着圈圈群群的人,目光仿佛带了锁那样,把一切都化作模糊的背影,只有吧台边的歌手那样清晰。
清晰到那些模糊的岁月都现出了原来的模样,他就还是当年那个拨动吉他轻声唱歌,眼睛中灯火通明的小民谣歌手,像精灵一样笑着说他听不懂的话。

那个张佳乐的影子本已经模糊了。

孙哲平看着电视上的张佳乐如何行走在危险的云端,如何不可避免地摔得粉身碎骨,最后如何梗着脖子作强项令那样偏不将就地“浴火重生”。
孙哲平觉得那个张佳乐很让人陌生。

他知道他的确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地偏执狂,但张佳乐是否真的能涅槃,孙哲平很怀疑。

叫他涅槃的火啊,早就把这小青年脆生生的根骨烧成灰了。那些操纵着他的人把灰捏起来,捏成了一个张佳乐,便信誓旦旦地把着灰人推到风口浪尖,美其名曰那就是浴火重生。

但是此刻,他看着这个轻易就能叫人魂牵梦萦的人坐在曾经的吧台前,抱着和曾经一样廉价的木吉他,他感觉一切仿佛都没变,张佳乐还是张佳乐。

像是曾经带着一张中学生似得白白净净的脸孔,猫一样钻进他发家的小酒馆,不管不顾地点了杯鸡尾酒,在喝之前还要先数数颜色渐变了几层,恋恋不舍地舔上一舔,便悠悠哉哉唱起歌来,啊呀啊咿,声音又那样干净,听得孙哲平忍不住查了他的身份证,打算吧未成年人请出去。

结果一看倒好,原来比自己还大几个月。

张佳乐看着他的神情,忍不住抱着吉他哈哈大笑起来。那是孙哲平第一次真的看到小学老师说的“弯弯的眉毛像月亮,弯弯的月亮像小船”。他的睫毛很长,像是船桨,要把着一湾江水全都游尽了才肯停下性子说一声罢休。

那时候孙哲平从家里逃出来,不愿意当有助理帮他打领带的公司继承人,想做一个情趣盎然的酒吧老板。
那时候张佳乐也从家里逃出来,不愿意当一个天天被逼着找女朋友的白领,想做一个风流倜傥的民谣歌声。

“你打算在我的酒吧常驻吗?”

那时候孙哲平亲自调了一杯酒放在张佳乐的面前,另一只手很利索地抓着抹布擦掉吧台上的灰尘。

张佳乐剪着腿倚在吧台椅上。他的腿很长,即使是高脚椅也可以踩到底。他依然搂着自己的吉他,目光从琴弦转移到酒杯,再转移到酒吧老板的脸上。
张佳乐说:“你怎么自己又当老板又当调酒师还兼顾保洁的?”然后他凑近杯子闻了闻,把酒杯倾倒过来,舔了舔里面的酒,像是小猫饮水一样。
“你会调酒,怎么不会喝酒?酒吧老板哪能不会喝酒?”

孙哲平问的问题就这么石沉大海了,不过他也不在乎,毕竟从这些日子与这个小歌手的交谈中他发现,这个人的思绪就是跳来跳去的,一会儿不切实际地浪漫,一会儿又一本正经地实际。
也许民谣歌手都是这样吧,说着说着就忘了上一句,说着说着就要唱起歌。

像是南迁的飞鸟和青松。

如果朋友是要结识的,那么他们俩就是注定与必然。像是叶芝爱上毛特·冈,金岳霖爱上林徽因,树林爱上归鸟,溪流爱上鱼。

张佳乐总是那样无忧无虑一样的唱歌,许多女孩围绕在他身边,但是他的眼中仿佛只有灯光,只有星星。
孙哲平坐在远处看他,在那时候,所有的女孩就仿佛是自动被打上了模糊的滤镜,她们都形影难辨了,只有张佳乐清晰得像是世界的交点。

他那一瞬间感到幸运又悲伤。
他预感这样的人必然是不甘于留在任何地方的,但是能认识这样的一个人,大概已经是很幸运了。


“我得给你取个名字。”抱着木吉他的小歌手笑着看酒店的老板。他扎着小辫子,说气话来的时候带着点唱歌时候的抑扬顿挫,小辫子也跟着一颤一抖,
像是深巷子里的精灵。
“我有名字啊。”孙哲平说
“哈哈,我知道。”小歌手低着头拨弄他的吉他。

孙哲平看过很多来他的酒吧里唱歌的歌手,常见他们煞有介事地拨弄吉他的弦,在播音器下弹出好几个颤动的音。但是他们多带着故作的冷清或天真。
张佳乐就不一样,孙哲平想,这大概就是滤镜。

他看小歌手按着那些脆弱的细线,拧动吉他头上的转纽。

然后他唱起来:“董小姐,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陌生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他一边唱,一边就这调子问“听过这歌吗?”
孙哲平点点头。

于是小歌手弹了个和弦,自顾自的换了一首歌唱起来“傲寒我们结婚我们结婚,在稻城冰雪融化的早晨……这个也听过吗?”
孙哲平又点点头。

“那这个呢……Hello Monica see you Cynthia, Hello Monica and you are Pandora ……”
“听过。”

小歌手终于停下来,抱着吉他笑嘻嘻地问:“你听出有什么特点了吗?”
孙哲平说:“都是经典的老民谣。”

小歌手像是嘲笑他一样,但是他的表情太过于单纯,看上去又不带什么嘲讽。
他说:“哎呀,你怎么这么傻呀,我是说这些歌声给他们心里的人儿唱歌的时候,都是不用真名字的。”
然后他说:“难不成未来我在给你唱歌的时候,要唱老孙老孙,你真了不得?”

孙哲平也笑了。
“你遇到任何人都会给他写歌吗?”

小歌手摇摇头,说:“当然不,我只给我愿意记住的人写歌,像你这样的。”
说完他在黄灿灿的灯光下拨动琴弦,光从他的头发上滴落下来,在他的手指间被弹成了一片片的碎花,他轻声的哼唱,唱得什么孙哲平早就记不清了,只仿佛那些歌词里有一句,叫作你走了你走了,我也不问归期。

他想是这样。张佳乐是夜莺,他不会留在小酒吧的夜里,也许有朝一日他是要走的,而他也不问归期。

而如今不问归期的故人回到这里,那么今天就是他的归期。

孙哲平看着现在的张佳乐,剪掉了个性的头发,喝酒前不再看酒的颜色,他抱着吉他,却没有一丝想要弹起他的意思。
他刚才是说张佳乐没变吗?

怎么可能,他哪都变了。

曾经张佳乐也这样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酒,他很自然的走过去点一杯和他一样的。千千万万次。这千千万万次也包含着曾经他们谈起未来。
张佳乐说:“以后我红了,你还来听我喝酒吗?”
孙哲平说:“要是有那一天,我卖了这酒吧卖一栋房子来装你的专辑。”
张佳乐哈哈笑起来,和孙哲平碰杯,说:“别,别卖掉这个酒吧。”

于是他也的确把这个酒吧留到今天了。但是他却不知道怎么走到吧台前和一个人喝酒的小歌手对话了。

他们分别的时候吵了一架。那时候张佳乐刚刚知道他真正的身份,其实这只是个导火线。他的家人给他施压很久了,孙哲平早就觉得渐渐扛不住,自己终归要丢掉这个经营了这么久的酒馆,去做大房地产的老板。
而张佳乐那时候想出名。

与其说出名,不如用他自己的话。“我想让更多人听我唱歌。”他那时候希望孙哲平能跟着他,像他们预言的那样,他当歌声,孙哲平做他的经纪人也好,他的老板也好,会买爆他的专辑,充当水军给他打榜。

张佳乐深知这是玩笑,但他希望孙哲平总是陪着他的。

而那时他们就已经如履薄冰了。孙哲平一直觉得张佳乐是要走的,他觉得快到了快到了,他觉得听不起张佳乐亲口提出这样的道别,于是他选择了先做了断。

现在想起来,他根本就不曾预测出张佳乐是不是真的要走,所以真正离开的人是他自己了。


孙哲平走过去坐在张佳乐的身旁,他看了看惶恐又无措的酒保,一如既往地要了一杯和张佳乐一样的酒。
这个曾经初碰鸡尾酒的少年啊,如今也是喝白兰地的男人了。

孙哲平对酒保说:“别再给他续杯了,张佳乐,到此而止吧。”

张佳乐转过头来看他,然后笑容晕开了。
他用力拍拍孙哲平的肩膀,很豪迈地说:“哟,你怎么还是这个老妈子模样,好久不见啊。”

是啊,好久不见了。孙哲平想,我觉得这样的开场白挺好,不然我就得问出你过得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但是我见不得你一如既往地坦诚,也见不得你隐藏自己的所伤。

“我曾经也不老妈子,装爷们也不是这么喝的。”

“嗨,当初我才多大啊。”张佳乐摇摇酒杯,里面晶莹的液体闪闪发光。张佳乐眉眼弯弯,但是弯出得再也不是当年浅浅的海湾细细的船。

孙哲平看着他的眼睛,多少个夜熬出的眼圈,让他看上去大了很多岁。他漫无所谓的样子,仿佛此刻依然是当年他们唱着歌喝着酒,谈起未来舞台时候的模样。
只不过张佳乐曾经眉宇间的星火灭去几盏,那种势必要撕破黑暗,孤勇前行的决绝化作了默默。

孙哲平不知道也不再去猜这默默与自己有多少关系,他只确幸张佳乐不再为“少年”所称道,他是一个男人了。

多少少年期待这样的蜕变,但这从不是什么快乐的过程。

他想起张佳乐曾经唱的一首歌。叫作你曾是少年。

我记得你的模样,你曾是少年
你有深潭的眼眸,你有固执的臂弯

我也记得你的誓言
你爱我胜过爱你自己
你说永远都不改变


那是生日上张佳乐送给他的歌,也就是他是歌里少年。而如今他想把这首歌送还给张佳乐,让他去做那个曾经的少年。

孙哲平觉得自己想了很多,其实都是顷刻。此时候张佳乐就坐在他的面前,他不再去解读对方的眼中有什么心绪。

而张佳乐也是一样,他不再去看,只选择自己打破沉默。

“真的很久不见了,干一杯,敬殊途。”

孙哲平只得举杯,像曾经的千千万万次一样应和他。

“那这杯敬同归。”

张佳乐听完这句话以后却突然变得寡断了。他苦笑起来,像是失恋的年轻人,又比失恋更深刻。他的目光又迷离起来,那些或许是想要声色犬马,或许想要各安天涯的感情都化作了光斑,深深地从他的眼睛里渗透进去。

酒吧里暖融融的灯光落在的睫毛上,被轻轻振落,不知滴向何处了。
张佳乐问:“同归?”

然后他又自己答:“对,同归。敬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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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篇热度应该不会hin高,但我自己还挺喜欢的,写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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